一、离婚共同房产怎样分配
夫妻办理离婚时,共有房屋财产分割,若能协商一致,按协商执行;若不能,法院会根据不动产状况、经济实力、家庭贡献、子女抚育等作出裁判。通常倾向平等分配,但会照顾抚养孩子和无明显过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房产过户需办理析产登记。具体手续如下:
首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若离婚协议书中已载明房产归属等相关内容,可免公证。
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
理转绘,需提交离婚协议书、析产公证等资料。
接着,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
申请,需携带离婚证明等材料。
最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需提交房产证、身份证明、析产公证等,由房管局核发新的房产证。
需注意,各地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要根据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同时,要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后续纠纷。
三、离婚婚后债务如何进行承担
离婚时婚后债务的承担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房贷款、日常消费贷款等。双方应共同协商如何偿还,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若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一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主要看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在实际处理中,还需考虑债务的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总之,离婚后婚后债务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