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太难了,即便是存在法定情形,如果法官不遵法守法滥用审判权,会判决不准离婚,期待能遇上一位公平公正的法官更重要。可以看案例:
1.以家暴虐待提起离婚诉讼。吉林省(公主)岭室发园发师赵中庆为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书里把拿刀砍人等恶性家暴虐待行为(拿刀砍我,40次报警记录、视频、公安机关认定)是深厚感情。
2.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提交证据都属于强证明力证据,但是判决书对证据直接无视视而不见避而不谈,相当于没有提交过这些证据,实际上就是逃避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裁判理由更是不予分析论证和释法说理。
3.证据:共14组800多页,大部分都是调查令调取证据,来自于公安机关、银行、法院、公证处、联通公司等第三方权威机关,主要有40次报警记录、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含对邻居同事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认定、执法记录仪视频;被告录制的家暴虐待视频、被告在其他诉讼中自述的事实、被告在实施网络暴力时自述事实;网络暴力公证书(侵犯个人信息,以隐私胁迫);银行流水;极度恐吓威胁的死亡短信、被告通话记录详单、人民发园案例库案例、最高法典型案例、该法院之前的同类案例等,上述证据基本都属于直接客观的强证明力证据,且之间完全形成了能够相互加强、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链条,完全充分证明了被告长期持续实施了身体暴力类、精神暴力类和经济控制类的家暴虐待的事实。
4.家暴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就是话语权,有隐蔽性、长期性、周期性、渐进性等特点;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和性暴力四种类型,有二十余种具体形式,如殴打、捆绑、残害、拘禁、限制对外交往、限制人身自由、冻饿;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宣扬隐私、威胁、跟踪、骚扰、强迫过度劳动、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剥夺财物、经济管控;强迫性行为、残害性器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