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子一方还贷款怎么办手续流程
当夫妇选择离婚之际涉及到房屋贷款未清偿情况下的分配问题时,首要步骤是由夫妇两人坐下来进行深入且充分的商讨,以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声明,确保对所拥有房地产的权属以及未偿还贷款的还款责任能够得到明确的界定和划分。
如果在双方协议中房屋最终被判定归属为需继续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一方,那么这一方就必须首先完成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先偿清所有贷款项,从而解除原有抵押关系,接下来夫妇双方都必须出具各自的身份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并携带相关的房地产证书等文件材料前往位于房地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过户申请。
然而,若是协议规定房屋将归属至已停止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一方,虽然并不需要立即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同样也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对此加以明确的规定。
二、离婚房子一般怎么处理
离婚后房产通
常的处理方式 在涉及到离婚的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可以进行出售的。
具体而言,有两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即各自分享出售房产所得的资金,或将房产过户至其中一方的名下,由另一方接受相应的经济赔偿。
在此之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是以其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支付,而且这笔首付款也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得到了偿还,那么在婚后,即使是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偿还剩余的贷款,只要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仍然会被认定为属于登记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房子一人一半男方不卖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需分一半,男方不同意出售该如何处理? 关于离婚房产部分共有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如果双方都有意愿拥有该套房屋,并同意通过竞价方式来确定所有权归属,那么法院应予以认可。
其次,若有一方向法院要求获得房屋所有权,则需由权威的评估机构依照市场价格对该房屋进行全面评估,而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也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最后,如果双方都无意争夺房屋所有权,那么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将该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并在所得款项中
进行合理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