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手续怎么办
在有关房产继承问题上,首先需前往拥有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公正机构办理相关股权承继方面的公证手续,之后才可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携带三份重要材料: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
第二个证件为逝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是由其生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第三个证件则为继承人专门所持的身份证明文件,这也是必须无条件携带的。
最后,我们还需要携带两个证明文件:一是由逝者生前就职过的单位(或者是生前居住地的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具的继承人证明;
二是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财产权益的有效文件。
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继承人并非只有一位,同时逝者生前仅将房产转移至某一特定继承人的话,那么我们还需求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书,以表明他们将要自愿放弃对于该房产的任何继承权。
二、房产继承诉讼流程怎么走
房产继承诉讼,先确认合法继承权及比例,备齐书面材料(起诉状含身份信息、诉求、事实与法律依据),提交至房产地法院。法院受理后定开庭日,双方举证质证并辩论。法院依事实法律裁决,不服可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房产继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
遗产继承诉讼的法定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继承人知晓或应知权益受损时起算。若权益受损已超过二十年,法院不再提供司法保护。实际操作中,继承人一旦启动继承程序,未声明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