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种情况可以离婚不分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以下几种可能出现不分财产的情况:
一、双方协商一致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拥有自主协商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一方为了快速结束婚姻关系,或者出于对另一方的补偿等考虑,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后,达成一方不分得财产的共识。
只要这种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涉及非法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违法情形,那么该约定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二、一方存在严重过错且有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有时会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特殊约定。
比如,若一方出现重婚这种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或者与他人长期同居、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时,按照事先约定,过错方将不分得财产。
当实际情况符合约定情形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到无过错方的权益,支持其主张,判定过错方不分财产。
三、一方自愿放弃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能存在一方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分割财产权利的情况。
比如,一方出于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考虑,或者基于对另一方经济状况的同情等原因,主动放弃财产分割。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放弃必须是其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其自主意愿的情形,法院才会尊重其意愿。
二、哪种情况可以剥夺探视权
一、探望行为严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
探望方若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这些疾病具有较强的传播性,在与子女接触过程中,极有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子女,对子女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又或者探望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在探望时可能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从而对子女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创伤,甚至可能出现伤害子女身体的行为。
二、探望方对子女实施暴力或虐待行为
若探望方曾经对子女有过暴力行为,比如殴打、体罚等,或者存在虐待行为,像长期饥饿、禁闭等,严重威胁到子女的安全和健康,这种情况下,法院为了保护子女的权益,很可能会剥夺其探视权。
三、利用探望机会教唆、胁迫子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例如,探望方教唆子女偷窃他人财物,或者胁迫子女参与一些不良活动,如吸毒、赌博等。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价值观的形成。
需强调的是,探视权的剥夺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若出现上述情况,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当相关情况消失或改善后,经法院审查,确认恢复探视权不会对子女不利,可视情况恢复其探视权。
三、哪种情况可以取保候审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等。同时,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调查等。若符合上述情形,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