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离婚后失踪又出现该怎样处理
一方离婚后失踪又出现,处理方式需分情况。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若离婚时因对方失踪未分割财产,再次出现后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涉及子女抚养,若对方在失踪期间未支付抚养费,出现后可要求其支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后续抚养费支付可协商确定或由法院判决。若对方主张变更抚养权,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二、一方离婚后生病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
若一方离婚后生病,通常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彼此无法定扶养义务。但有以下情况需注意:若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有对困难方经济帮助的约定或裁判,可按此执行。
若生病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依据之前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补偿。若生病是因另一方过错导致,如离婚前对方有侵权行为,可依法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解决方式可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三、一方离婚后身故,孩子的抚养权归何人
一方离婚后身故,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在世另一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并不消除该义务。一方身故后,在世一方自然成为唯一法定抚养义务人,应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但如果在世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虐待、遗弃、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其他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由自己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并抚养孩子。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当遇到一方离婚后失踪又出现该怎样处理的情况时,不少人会纠结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失踪期间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比如失踪时未明确归属的房产、存款,若失踪期间另一方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财产是否需重新划分;二是已变更的孩子抚养权是否可调整。若此前因一方失踪,抚养权判给另一方,如今失踪方出现要求变更,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如是否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